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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目录

 

第1条 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第2条 个人信息处理及保存期限

第3条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第4条 关于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的事项

第5条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委托的事项

第6条 关于个人信息境外传输的事项

第7条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及方法

第8条 信息主体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

第9条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第10条 自动收集个人信息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

第11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投诉处理部门

第12条 权益侵害救济方法

第13条 隐私政策的变更


 

第1条 (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Manager Scarlett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处理后的个人信息将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用途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8条采取取得独立同意等必要措施。
① 用户注册及管理:用于确认注册意愿、提供会员制服务时的身份识别与核验、会员资格维护与管理、防止服务滥用以及发送各种通知等。

② 商品或服务提供:用于商品购买、服务提供、预约及支付、内容提供、定制化服务、身份认证、年龄验证等。
③ 客户咨询及投诉处理:用于核实咨询者身份、确认咨询事项、进行调查相关的联系与通知、反馈处理结果等。

 

第2条 (个人信息处理及保存期限)

① 公司将在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存与利用期限内,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获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期限内处理及保存个人信息。

② 各类个人信息的具体处理及保存期限如下:

1. 网站用户注册及管理:直至注销会员。但在违反相关法律引起的调查或侦查期间,保存至相关调查结束。

2. 商品或服务提供:直至商品/服务供应完毕及费用结算完成。

3.根据《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的保存期限:

• 显示/广告记录:6个月

• 合同或撤回申请记录:5年

• 支付及商品供应记录:5年

•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3年

 

第3条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① 公司收集并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项目:

1. 用户注册及管理 (必填):姓名(英文)、电子邮箱、密码(加密)、出生日期、性别、国家、居住城市、国际区号、联系方式

2. 套餐预约及支付、周边(MD)购买 (必填):姓名(英文)、电子邮箱、密码(加密)、出生日期、性别、国家、居住城市、国际区号、联系方式、支付信息(银行卡信息、账户信息等)

3. 互联网服务使用过程中自动生成的项目:IP地址、Cookie、服务使用记录、访问记录等

② 公司运营的服务不面向未成年人(中国法律规定的14周岁以下人员或相关国家法律规定的年龄)。如发现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公司将删除相关信息并注销其账号。若您认为公司收集了未成年人信息,请联系“第11条”中的联系方式。

 

第4条 (关于个人信息向第三方提供的事项)

① 公司仅在第1条(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明示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且仅在获得信息主体同意或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及第18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② 目前公司向以下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1. SM Entertainment, SMEJ, SMEJ Plus 及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娱乐相关机构

提供目的: 观演确认、粉丝团认证

提供项目: 姓名(英文)、电子邮箱、出生日期、性别、国家、区号、联系方式、日本粉丝团会员号、Weverse Email、Weverse Membership ID

保存及利用期限: 直至服务提供及活动结束

2. 酒店

提供目的: 住宿预订及入住确认

提供项目: 姓名(英文)、性别、国家、出生日期、护照信息(必要时)

保存及利用期限: 住宿完成后保存6个月

3. 旅行社及航空公司

提供目的: 旅游套餐定制、机票预订及出票

提供项目: 姓名(英文)、电子邮箱、性别、出生日期、区号、联系方式、护照信息(必要时)

保存及利用期限: 旅游结束后保存6个月

 

 

第5条 (关于个人信息处理委托的事项)

① 为顺利处理个人信息业务,公司委托以下机构处理相关业务。

② 在线支付服务委托:

1. 受托方:(株)Viva Republica (Toss)

2. 委托业务:韩国国内信用卡及转账支付处理、防止支付欺诈

③航空及住宿服务委托:

1. 受托方:韩国国内酒店、航空公司及旅行社

2. 委托业务内容 : 

• 服务预订及履行:机票代理开票及航班登机手续管理,住宿设施预订及入住/退房确认,旅游产品行程管理及提供当地服务

• 身份核验:根据服务使用情况进行身份识别及核对预订信息

• 客户支持:处理预订变更及取消,发送服务相关通知(如电子邮件等),提供客户咨询及投诉(CS)处理

• 结算管理:根据服务使用情况进行费用结算及开具证明文件

④ 公司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签署委托合同,明确规定禁止在目的外处理信息、技术与管理保护措施、禁止再次委托、监督及责任归属等事项。

第6条 (关于个人信息境外传输的事项)

公司为提供服务,在必要时将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外:

① 境外支付委托:

• 受托方:PayPal (美国)

• 传输项目:支付信息、姓名、电子邮箱

• 国家/时间/方式:美国 / 支付时通过网络传输

• 期限:直至服务提供完毕及法定保存期满

② 境外服务使用:

• 受托方:目的地国家的酒店、航空公司及当地旅行社

• 传输项目:姓名(英文)、联系方式、护照信息等预订必需信息

• 传输国家:旅游目的地国家

 

第7条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及方法)

① 公司在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或处理目的达成后,将立即销毁相关信息。

② 销毁程序及方法如下:

• 销毁程序:公司选定已达到销毁要求的个人信息,经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

• 销毁方法: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信息,采用无法复原的技术手段进行删除;纸质文档等,通过碎纸或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8条 (信息主体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

① 信息主体有权随时向公司行使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个人信息等权利。

② 信息主体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将对此立即采取必要措施。

 

第9条 (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正在采取以下措施:

① 管理措施:制定及实施内部管理计划、定期开展员工教育等。

② 技术措施: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权限管理、安装访问控制系统、固有识别信息(如身份证号等)的加密、安装安全软件。

③物理措施:对机房、资料保管室等进行访问控制。

 

第10条 (自动收集个人信息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

① 公司为向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使用存储并随时调用使用信息的“Cookie”。

② 用户可以通过移动端及网页浏览器的选项设置拒绝存储 Cookie。但若拒绝存储 Cookie,在使用定制化服务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第11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投诉处理部门)

公司全面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务,为处理信息主体与个人信息处理相关的投诉及损害救济,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
 

1.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姓名:李俊 (Lee Jun)

- 职位:代表理事

- 电话:+82-2-6237-0050

- 电子邮箱:hello@concontown.com



 

2. 个人信息保护担当部门:

- 部门:CONCONTOWN 运营团队

- 电话:+82-2-6237-0050

- 电子邮箱:hello@concontown.com



 

第12条 (权益侵害救济方法)

信息主体可向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韩国互联网振兴院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等申请咨询或纠纷解决。

-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 : +82-2-405-5118 (privacy.kisa.or.kr)

-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 :  +82-2-1833-6972 (www.koprc.go.kr)

 

第13条 (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 2026年 5月 28日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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